在《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1中,官方给出的中药定义是:“指在我国传统医药理论指导下使用的药用物质及其制剂”。
这里提到的“我国传统医药理论”具体又指什么呢?个人谈点浅薄的看法。
中成药是我国历代中医药学家医疗经验的结晶,经受了长期历史考验,历久不衰,是与其传统特性的充分保留密切相关的。
中医临床诊病疗疾的基本准则是“辩症论治”,以“证”为基础,合理选取用药物,以求疗效之卓著。
因而,中成药的组方修合,应该符合中医的“辩症”原则。
由于中药性能的种种差异,在组方时必须遵循一定的章法、规律,以求相互促进,提高疗效,或者抑制毒性、偏性,减少毒副作用。即:中成药组方讲究“君臣佐使”、“七情六合”,同时要避免出现配伍禁忌的“十八反”、“十九畏”等。
一、关于“君臣佐使”
《内经·素问·至真要大论》指出“方制君臣,何谓也?岐伯曰:主病之谓君,佐君之谓臣,应臣之谓使,非上下三品之谓也。”
据此可以理解为:
“君药”是处方中针对疾病之主症而设的,起主要治疗作用的药物,是任何方剂中必不可少的主要部分。
“臣药”是辅助君药加强治疗作用的药物。
“佐药”是治疗兼证或次要证候的药物,也可以人是为制约君臣的毒性和偏性烈性的药物,还可以是“因病气之甚而为从治之用”,具有反佐作用的药物(如为消除寒热相拒而药不能进的现象时,可于温热药中加入少量寒凉药,或于寒凉剂中加入温热药等)。
“使药”为引经报使,使药力直达病所的药物,或调和药性的药物。
以补益剂—四君子丸为例:方中党参乃补中益气之君药,兼可养血生津;白术能补脾燥湿,利水止汗,是加强补益中药的理想药物为臣药;茯苓可以利水渗湿,健脾和中,能够增强健脾和中益气的功效,故为佐药;甘草甘缓和胃,兼可补中益气,引领诸药直达中焦,为使药。
只要是中成药,其处方中的中药一定是按“君臣佐使”科学搭配的,可以按“君臣佐使”解释得通的,否则就不称之为中成药了。
中成药的组方配比很有规律,但不死板,不固定。中药复方制剂配伍用量的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方中君臣佐使药物用量依次呈规律性减少,这是中医临床配伍遵循的最普遍的原则。
金代名医李东垣主张:“为君者最多,为臣者次之,佐者又次之。药之于证,所主同者则等分。”
这个规律决定了处方的作用性质,如不遵从此原则将会改变作用方向。比如,将处方里的“君臣佐使药物”用量进行超范围调整,那就将引起主次的更换,使方剂的功效和主治随之发生变化。
如厚朴三物汤(源于《金匮要略》)和小承气汤(源于《伤寒论)。二者处方组成均由厚朴、大黄、枳实组成。但因方中组份用药量的不同,致使二者适用症截然不同。
厚朴三物汤厚朴八两,枳实五枚,大黄四两;小承气汤厚朴三两,枳实三枚,大黄四两。厚朴三物汤意在行气,故君药为厚朴;小承气汤意在攻实,故君药为大黄。厚朴三物汤用于里实气滞,胀重积轻;小承气汤用于里实气滞,积胀俱轻。
(二)方中各药用量相等,这种情况也很普遍,但绝对不违背“辩症论治”这一中医临床诊病疗疾的基本准则。
方中各药等量协同而达到六郁俱治的疗效。
(三)方中主药用量小于其他药味的用量。
这种现象多见于处方中君药(即主药)为作用强、毒性大、价格昂贵的中药。
如人参健脾丸(源于《证治准绳·类方》,现收载于《中国药典》)中的君药人参;小金丸(源于明·张介宾《景岳全书》,现收载于《中国药典》)中的君药麝香;牛黄上清丸(源于明·李梃《医学入门》,现行《中国药典》收载后将“牛黄”改“为人工牛黄”)中的君药牛黄。
在这里我想顺便谈一点自已的思考:像人参这样的药材现已大量人工种植,并替代野生人参入药,过去用于入药的天然牛黄,也大量被人工牛黄代替(从《中国药典》中即可看出)。
人工种植的人参和人工牛黄其药效肯定无法与野生人参和天然牛黄相比,毕竟是有差异的。
替代使用是客观所致(自然资源在锐减,必须保护),但简单的“等量”替换肯定无法实现治疗上的“等效”,其中有许多的工作要做。人工品替代天然品是创新,但创新绝不能想当然。否则,我们的传统中药就会毁在我们这几代人手里。
较复杂的中成药方大多由10多味中药组成,再大的方剂则有数十味中药组成,其间皆有极为严谨的配比。至于仅有2、3味中药组成的方剂,就不能拘泥于君臣佐使的组方要求,因为有些君臣药也兼有佐使医药的作用,而且治疗目的明确,效果简捷。如二至丸仅以补肾滋阴、养肝明目的女贞子为君,以养阴益肾、凉血止轿的墨旱莲为臣,二药共同组合,省略了佐使药,收效颇为理想。
一、 关于“七情六合”
除“君臣佐使”的组方原则外,药物的配伍关系还应符合以药性为依据的配伍理论,即以“七情”之约进行“六合”。
中药的七情最早见于《神农本草经》,其云:“药有阴阳配合……有单行者,有相须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恶者,有相反者,有相杀者,凡此七情,合和视之。”后人(仍是我们的先辈)据此把单行、相须、相使、相畏、相杀、相恶和相反七个方面,称为“七情”。
所谓“七情”是:
1、单行:即单味药即能发挥预期效果,不需其他药辅助的称为单行。如独参汤,只用一味人参治疗元气大脱证即效。
2、相须:即性能功效相类似的药物配合应用,可以增强其原有疗效。如石膏配知母可以增强清热泻火的功效。
3、相使:即在性能和功效方面有某种共性的药物配合使用,而以一种药物为主,另一种药物为辅,能提高主药物的疗效。如补气利水的黄芪与利水健脾的茯苓配合时,茯苓能增强黄芪补气利水的效果等。
4、相畏:即一种药物的毒性反应或副作用,能被另一种药物减轻或消除。如生半夏的毒性能被生姜减轻或消除,故说生半夏畏生姜。
5、相杀:即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如生姜能减轻或消除生半夏的毒副作用,故云生姜杀生半夏的毒。从上可知相畏、相杀实际上是同一配伍关系的两种提法,是药物间相互对待而言。
6、相恶:即两种药物合用,一种药物与另一药物相作用而致原有功效降低,甚至丧失药效。如人参恶莱菔子,因莱菔子能削弱人参的补气作用。
7、相反:即两种药物合用能产生毒性反应或副作用。如“十八反”中的若干药物。
“七情”中除“单行”没有配伍关系外,“相须”可称为“相关性配伍”或“相从性配伍”;“相使”又称为“相使性配伍”,两者皆总属于相辅相成,以提高疗效的配伍方法,临床常用的标本兼顾、气血双补、气血同治、和解表里等大法均属此类配伍。“相畏”、“ 相杀”皆系“相制性配伍”,是临床常用以为减低或消除中药毒副作用的相反相成的配伍方法。其寒热并投、补散兼用、攻补兼施、清补兼行、开阖相济、动静相随、升降合用等法均属此类之中。
相反、相畏(相恶)有兴趣的同行可查阅“十八反”、“十九畏(恶)”歌诀。
近几年,走出国门的中成药,常因组方中含有朱砂等毒性中药而被禁用禁销,这从某一方面,也反映了国外同行对中医药理论认识上的欠缺。中医临床上用“毒”之妙在于增效减毒、趋利避害,达到治疗的目的。对于传统中医药来讲,上至天上的雨,中至童子的尿,下至地上的土,无不可对证入药。我国古人“人天合一”的玄妙,是现代人难以理解的,我们也没能很好的继承下来,也就更难谈发展了。
注:
搞了多年的中药,越干越觉得传统中医药理论的高深莫测。越对现今中药发展的“走向”感到迷茫。本人有感而发,将前几年做得笔记,以及自已的思考,零零散散“堆积”在一起,供同行参阅、点评和指正!
从大学、到制药企业,我学中药、做中药。二十年后再回首,真得好迷茫啊!我真有这样的感觉:以前自以为是关公的传人,也耍了这么久“大刀”,但现在再回首,突然发现自己手中挥舞得不是“大刀”,而是根小木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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