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战国初期魏国著名政治家、法学家,李悝(前455-前395)也作李克,魏文侯时魏国能走上富强之路,他曾作出很大贡献。魏文候请老臣李悝为他挑选的两位宰相候选人提出裁决意见,李悝说:宰相是君主的主要助手,应由魏文候自已而不是别人酌定。李悝提出了五种意见供魏文候参考。
第一,居视其所亲。
看一个人平常都与谁在一起:如与贤人亲,则可交,若与小人为伍,就要当心。
第二,富视其所与。
看一个人如何支配自己的财富:如只满足自己的私欲,贪图享乐,则不可交,如接济穷人,或培植有为之士,则可交。
第三,达视其所举。
一个人处于显赫之时,就要看他如何选拔部属:若任人为贤,则是良士真人,反之,则不可交。
第四,窘其所不为。
当一个人处于困境时,就要看其操守如何;若不做苟且之事,不出卖良心,则可交,反之,则不可交。
第五,贫视其所不取。
人在贫困潦倒之际也不取不义之财,则可交,反之,则不可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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