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成效——十八大以来兽医工作成效明显
1. 动物疫病预防成效显著。重大动物疫病流行强度逐年减弱,发病频次逐年降低,发病范围逐年缩小。
2. 兽医卫生监管稳步推进。全国产地检疫畜禽 356.87亿头(只),屠宰检疫畜禽 198.71 亿头(只)。每年组织开展包括抗生素在内的兽药残留监测,年监测量 1 万余批,近几年合格率保持在99.8% 以上。每年组织开展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年均检测量 3 000余批。全国无害化处理养殖环节共处理 6 762万头(只),补助金额 54.09 亿元,自2014 年起,屠宰环节中中央财政补助金额每年 6.65亿元,地方财政按比例配套。
3. 兽药、屠宰产业支撑有力。截止2016年6月,兽药生产企业共1825家,山东、河南、江苏、广东和四川 5 省兽药生产企业约占总量的 50%。2015年产值约 462 亿元,年销售额约413亿元。其中生物制品年产值约 118亿元,年销售额107亿元。兽药企业多以中小企业为主,大型企业仅占总数的 3.05%。
截止2015 年底,全国屠宰企业 27 531家,其中,生猪屠宰企业12 175家,屠宰厂2937家,小型屠宰场点9238家,牛羊屠宰企业6 286家,家禽屠宰企业8659家,其他 114 家。2015年规模以上生猪屠宰企业屠宰量 2.14亿头、病害猪无害化处理量61.94 万头。
二、有基础
1. 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近年来,随着包括《动物防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畜牧法》等法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 ; 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 ; 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有关动物防疫标准 122 项、行业标准 98 项、禽流感、口蹄疫等若干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和防治技术规范等标准技术规范 ;2008 年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实施以来,有 15 个省修订了地方动物防疫条例的地方性法规 ;湖北兽药管理实施办法等相继出台,兽医法律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
2. 机构队伍相对完善。农业部下属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哈尔滨、兰州、上海、长春兽医研究所到下一级省级畜牧兽医局直至最底层的乡镇畜牧兽医站,畜牧兽医机构基本完善。另外,经确认我国目前已有官方兽医约10万人,全国获得执业兽医资格人员共7.2万人,经登记的乡村兽医 27.7万人,村级防疫员 64.5万人。
3. 基础设施保障有力。截止2015年底,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系统已有 2个国家级动物疫病防控信息化项目,28个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685个县级动物防疫站和34 172个乡镇兽医站。兽药监察和残留监控系统,已有 5 个国家级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8个国家级兽药安全评价实验室,28 个省级兽药监察所,扶持了19个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生产企业。
4. 兽药产业健康发展。兽药管理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包括《兽药管理条例》、《兽药注册办法》、《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相继出台。兽药产品质量也在逐年提高,抽检合格率逐年上升,从 2010 年起兽药产品合格率均在 90% 以上。
5. 屠宰行业管理稳步推进。屠宰职能移交基本完成,国家层面 :商务部的生猪屠宰定点监督管理职能已划入农业部,《中央编办关于农业部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中也明确了农业部畜禽屠宰监管职责,兽医局加挂了“农业部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牌子,疫控中心也加挂了“农业部屠宰技术中心”牌子;地方层面:31 个省份已全部完成移交,93% 的地市也已完成,80% 以上的县市也已完成。
屠宰行业法律法规也相继出台,包括《中国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
三、有困难
1. 国内疫情依然复杂严峻。国内疫情依然严峻,面临病种多、病原复杂、污染面大、流行范围广等情况。重大动物疫病在部分区域仍呈流行态势,人畜共患病呈上升趋势,局部地区呈暴发流行,外来动物疫病传入的风险也持续加大。
2. 疫情风险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特征 :一是病种多,新增快,截止 2015 年,纳入一、二、三类疫情管理的病种共 157 种,其中流行广泛、危害严重的超过 40 种。新传入动物疫病 20 多种,比如:高致病性蓝耳病、A 型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 ;二是病原复杂,变异快。同一个区域病毒病、细菌病、寄生虫病并存,同一动物一、二、三类疫病并存,同一种疫病不同亚型并存,病原不断发生变异、背景日趋复杂 ;三是流行范围广。多种重大动物疫病呈全国性分布,多种人畜共患病呈地方流行。此外,种猪场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猪伪狂犬病等多种病原持续存在,种禽场禽白血病、白痢感染率较高,源头治理任务艰巨。
3. 全球疫情风险威胁持续加大。全球经济一体化,使得人员交流和动物产品流动频繁,疫病跨境传播风险加大。我国陆地边境线 22 000 多公里,跨境放牧和边民互市频繁,且周边国家防控能力较差,加上大批动物及动物产品走私入境,及气候变暖 / 虫媒病病原分布变化等因素,加大了外来动物疫病传入我国的风险。
就国际情况来看,禽流感全球疫情形势异常严峻,2015年全球共有 32个国家和地区报告发生了H5、H7 型禽流感 ;口蹄疫在亚非地区依然严重,2015年亚非地区共有近 10个国家或地区报告发生口蹄疫疫情或分离到病毒 ;小反刍兽疫亚非地区呈地方流行,南亚、中亚和西亚等国家小反刍兽疫疫情常年呈地方性暴发 ;非洲猪瘟在东欧地区快速扩散,2015年以来,俄罗斯、波兰、立陶宛等东欧国家陆续发生疫情。
4. 传统养殖和流通方式依然是重要的制约因素。养殖的规模化程度不高,活禽长途调运带来动物疫病跨区域传播风险。
5. 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压力大。化学性风险(兽药残留、农药残留、环境污染物、非法添加物等)和生物性风险(细菌、病毒、寄生虫等)严重影响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从养殖到屠宰链条长、环节多。人畜共患病、药物残留等风险因素多,难防范、难管理。
6. 兽药产业小、散、乱、差情况依然存在。一是产业结构不合理,企业数量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重复建设使产能利用率低 ;二是产品结构不合理,同质化严重,中小型企业的市场定位不明确,产品多为跟风仿制,技术含量低,可替代性强,缺乏核心竞争力 ;三是创新能力不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作用不明显,产学研对接不紧密,科学研究与市场需求脱节 ;四是源头质量控制存在瓶颈,生物制品原材料质量不高,免疫佐剂质量总体较差;五是生产工艺相对落后 ;六是市场秩序需要进一步规范,假冒伪劣现象、生产经营使用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兽医管理机构不全、力量不足,执法手段问题亟需解决。
7. 屠宰行业监管形势极其复杂。(1)行业转型升级难度大。“多、散、小、乱、差”并存,规模以上屠宰企业仅占 20%,产能严重过剩,多数屠宰企业实际屠宰量不到设计能力的 1/3 (2)企业主体责任难落实。收费代宰现象普遍,全国屠宰企业代宰比例高达 75%。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入瘦肉精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8. 组织严密的兽医管理体制尚未完全形成。(1)兽医管理体制仍需完善,还存在着行政管理、监督执法、技术支持等不同类型机构之间协调配合问题、内外检的职责边界与协调配合问题、工作条件能力与职责定位不匹配问题、基层监管和服务能力不足问题、兽医工作责任体系不完善问题 (2)法律体系仍需健全。兽医人员管理方面还存在法律空白,法律法规衔接或存在空白,或要求不一致,甚至存在冲突。
9. 兽医部门与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协同关系仍需加强。需进一步理清政府与市场关系,以形成“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的协同效应。另外,需建立养殖、屠宰链条中市场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以有效对应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
四、有方向
兽医工作新定位是保障“四大安全”,包括:
(1)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粮食安全)。据 FAO 和 OIE测算,全球已知陆生动物疫病超过 300 种,动物疫病每年给畜牧业造成的直接损失介于 20% ~ 30%。如果动物死亡率降低一个百分点等于增加了 434 万吨肉蛋奶等动物蛋白供给。到 2050 年,全球人口将超过 90 亿,动物产品需求量将增加 50%。在我国,水土、环境、资源对农牧业生产的约束性不断增强,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对于降低资源消耗,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有效供给具有特殊意义。猪、禽死亡率降低一个百分点,可减少直接经济损失 150 亿元。
(2)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从某种意义上讲,动物疫病防控是人类疫病防控的前沿阵地和重要基础。统计表明,在 1460 多种人类传染病病原体中,60% 来源于动物。历史上给人类带来灾难性损失的传染病中,80% 为人畜共患病。目前全球每年仍有1700 万人死于传染病,其中很大一部分是人畜共患病。近 10 年全球新发病传染病中,75% 源于动物,SARS、尼帕病等均引发了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
(3)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影响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主要因素有两个,一是以药物残留为主的化学性风险,二是以致病微生物为主的生物性风险。
(4)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把兽医卫生和环境保健、生态文明联系在一起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一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不当影响生态环境安全 ;二是兽医药品使用不当会对生态环境产生危害 ;三是野生动物多样性是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防止动物疫病引起野生易感动物发病、死亡,保持动物数量平衡,促进人、动物与自然和谐共存。
五、有目标
“十三五”时期兽医工作目标,有四项原则和四个目标,四项原则是 :把全面提高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控制能力作为主攻方向 ;把全面提升兽医体系效能作为核心任务 ;把全面改革创新作为根本动力 ;把全面促进产业发展作为关键举措。
四个目标 :
(1)兽医事业发展保障措施更加有力。基础设施和机构队伍更加健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体系更加完善,兽医公共财政投入机制更加稳定,兽医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更加深入,科技支撑能力和兽医社会化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2)动物疫病防治能力显著增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16 种国内优先防治病种达到《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提出的考核标准,13 种重点防范外来病的防范和处置能力明显提高,动物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显著降低。
(3)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监管能力显著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显著提升,活畜禽长距离大范围调运得到有效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不断完善,屠宰行业基本实现分级分类管理,兽药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 95% 以上。
(4)兽药产业和畜禽屠宰产业健康发展。兽药产业总产值增长 20% 以上,大中型企业占比提高20% 以上,规模以上生猪屠宰企业屠宰量占比超过80%,牛、羊、鸡集中屠宰稳步推进,城市鲜肉市场占有率超过 30%。
六、有办法
“十三五”时期做好八项重点工作 :
1. 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兽医工作体系,调整和理顺兽医机构关系,着力加强兽医队伍建设,大力发展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
2. 加强兽医卫生法治建设。完善兽医卫生法律规范体系,加强基层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形成兽医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3. 提高动物疫病防治能力。有计划地控制净化重点病种,防范外来动物疾病传入风险,遵循四大策略防治疫病,包括种畜禽场疫病净化策略、养殖场所动物疫病风险防范策略、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策略和疫病监测预警处置能力提升策略。
4. 强化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包括养殖环节、动物移动环节、屠宰环节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安全风险进行强化管理。
5. 推动兽药产业转型升级。有四个重点任务 :一是提高兽药监督管理能力 ;二是加强兽用抗菌药治理 ;三是加快技术创新,提升产业竞争力 ;四是全面推进兽药风险评估工作。
6. 促进屠宰行业健康发展。(1)落实三方责任,严格行业准入条件。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三方的责任 ;做好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加强屠宰产业规划引导,严格屠宰企业准入管理。(2)增强能力,提高肉品质量保证水平。通过提升监管执法能力,提升科技支撑能力,提升监测预警能力,提升行业自律能力,提升屠宰行业管理能力,提升屠宰企业标准化生产能力,保证肉品质量。
7. 强化兽医科技创新能力(1)完善兽医科技管理机制。产、学、研之间加强信息交流共享,以科技创新为导向,建立协同创新平台,引导产学研紧密结合。(2)强化科技创新推广能力建设。统筹资源,做好动物疫病综合防治技术、畜禽产品安全保障技术研究、推广先进适用技术。(3)突出兽医科研重点。重点包括病原学、流行病学、致病与免疫机制、新发病诊断防控技术、高通量快速诊断技术、新型疫苗、药物、疫病监测预警技术、净化根除关键技术、致病微生物监测、兽药残留监测、耐药性监测、非兽药类添加危害识别等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保障技术的研究。
8. 构建全链条兽医卫生监管服务信息化体系。一是统筹规划信息化体系,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风险追溯监管信息体系 ;二是加强关键系统建设,包括动物疫病防控信息管理、预警预测和应急指挥系统、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系统、国家兽药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应用系统、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系统 ;三是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包括兽医卫生公共管理服务数据信息规范体系,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本文根据会议录音整理,未经专家本人审阅,如有出入,以专家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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