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464号建议的答复
在我国现阶段的动物养殖方式和养殖条件下,兽用抗菌药在防治动物疫病、提高养殖效益、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兽用抗菌药物不规范使用容易导致细菌耐药性问题,危害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部高度重视兽药监管和规范使用问题,正在借鉴国际经验,组织开展存在风险隐患品种的安全性评价工作,研究禁止使用存在风险隐患抗生素品种和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具体推进措施,切实规范兽用抗菌药及药物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有效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一、禁止使用存在安全风险的兽药产品
一是开展人兽共用抗菌药风险评估,停止使用存在安全风险的兽药品种。
二是组织修订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健全药物饲料添加剂管理制度。
二、持续强化兽药监管工作
一是严格实施兽用抗菌药注册审批管理。
二是规范兽药生产经营活动。
三是规范兽药使用行为。
三、积极推进畜禽健康养殖
我部将在继续加强抗生素类药物饲料添加剂监管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兽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二是修订发布《药物饲料添加剂目录》,持续开展兽用抗菌药物风险评估,及时淘汰存在风险隐患的品种;
三是加强养殖环节生物安全管理,促进养殖主体改善养殖条件,减少兽药使用;
四是鼓励和支持抗菌肽、微生物制剂、中药提取物等新兽药研发,及时将安全有效的产品纳入允许使用范围,鼓励推广使用。
五是全面系统开展全国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抗生素类饲料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六是实施兽药“二维码”制度,推进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全程可追溯监管。
农业部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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